2025年10月9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61号和第62号公告,对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进行了加强。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第61号公告:对含有中国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中国的稀土管制物项直接或者加工后再转移、提供给有关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此次管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目的是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此次纳入管制的物项范围有限,同时将采取多种许可便利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国政府将予以许可;对于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将豁免申请许可。此外,政策还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2025年第62号公告: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发现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从中国非法获取稀土技术,生产稀土相关物项并提供给军事等敏感领域用户或者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用途,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为防范相关风险,中国政府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同时对中国组织和个人从事相关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以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同时也保障全球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另外,2025年4月4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已联合发布公告,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七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许可管理,未经审批的出口行为被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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